走在花柳街的两人相对无言,王燕喜走在前面,谢缙则慢一小步跟着。
过了很久,王燕喜终于忍无可忍,开始暴走,“我不就是去个南风馆吗,穿成这样做甚?不然还进不了吗?”
王燕喜虽然五官尚没有张开,可原本到底看着还是个女娃娃,灵里灵气的,一看就是个未来可期的大美人坯子。
可是现在呢,谢缙抓着王燕喜年纪尚小这点,可劲地找了家成衣铺,找人风卷残云般给她装扮好,搞了个雌雄难辨的小白脸妆,还是那种一看就气虚的,自己则作了一身仆人的装扮,虽然脸上特意处理过,可身姿依旧挺拔。
所以现在两人走来的画面,就像是一个经常寻花问柳的浪荡的俊俏小公子,带着他的霸道保镖,又走上了一条满是美女顾盼生姿的不归路。
谢缙对她全身上下仔细地观察了一遍,尤其是脸,停顿了更久,终于在王燕喜再次暴走之前,满意的说了一句,“果然合适。”
“你怎么不找别人呢?”
“你的气质最驾驭得住这种身份,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谢缙的回答轻描淡写。
“呵…您的气质也合适呢,只不过谢先生你过于自矜身份了。”王燕喜沉默,自己竟然有这种浪荡体虚公子哥的气质,还真是感谢他了,让自己喜提新身份,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呵。
谢缙听了王燕喜的话,突然摸了摸耳朵,也沉默了会,有模有样地说,“或许吧,只是我这张脸爱太出名了,若像你一般平庸,难矣。”
这个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杏乡谢先生,王燕喜表示没见过那么臭屁的人。
夜晚是花柳街绽放光彩的时候,这个时候,这条街才真正活了过来,不如不如白天那般安静、寥落,颠倒时差的人们会在这里得到最好的放松和欢愉,这里是杏乡最大的销金窟,也是最梦幻的天堂。
花柳街的外部配置相当高级,花灯摇曳,每一盏灯都是一颗飘散在外的心,包裹着炙热的感情,悬空的灯笼又连接着相邻的高楼,在朦胧暧昧的灯光和夜色中,阁楼上的姑娘,或羞或俏,或者大胆奔放地向过往的人丢着手绢,抛着飞吻。
夜色中,谢缙的表情晦明不清,挺拔的身姿融于黑幕中。
王燕喜突然被一张丝帕盖住了脸,她抬头向上看去,一个圆圆脸的姑娘倚在木质的围栏上,含羞带怯的眼睛却一直在偷偷瞄她。
王燕喜连忙回望她,还把丝帕抓在手里向上摇了摇,那个姑娘却急切地指了指丝帕,然后小手指不好意思地指向了王燕喜身后的人。
“喂,她给你的!”王燕喜拍了拍谢缙的肩膀,都打扮成这个德行了,王燕喜看了看贴着小胡子、脸上抹黑的谢缙,心中愤愤不平,还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谢缙看都没看一眼,“送你了。”继续背手前行。
王燕喜高高兴兴收下,还向楼上的姑娘抛了个媚眼,那个姑娘也是个变脸极快的好手,只是脸上委屈的表情一闪而过,随即又和王燕喜深情对视。
“你说我们都出来了,要不就以公徇私一回,找个花楼去喝个小酒,逍遥一下?”王燕喜没脸没皮,还回头指了指那个已经在向别人丢手绢的姑娘,“我感觉那边就不错,看那姑娘长情的程度,应该很适合您呐。”
“怎样,潇洒走一回,公子哥?”
谢缙淡淡地看了王燕喜一眼,突然很有礼貌,“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你的称呼和…芳龄?”
王燕喜反应过来,“哦…我在家中排行老五,叫我小五就行了,咱不讲究,今年十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