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赤将人送到小区门口就停下来了。
连再往前开一厘米都不愿意。
这么些年,他似乎已经在心里养成了某种执念,要么衣锦还乡,要么就老死不相往来,别说是不肯踏进家里的小区,就连在路上碰见了鹿家的长辈亲戚,他都会拉下帽檐,装作不认识。
——可整个A市就那么大。
鹿家不算顶级的豪富之家,但是这么多年积攒的资产,好歹也能撑得起一部溏心风暴。
鹿赤从小就被他叔叔婶婶,也就是鹿绿她亲爹亲妈当成继承人养,天天不是在老总办公室写课后作业,就是在高层会议室看大屏电影,或者躲在财务总监背后打游戏。
年年寒暑假社会实践,全都是在自家公司完成。
甚至成年以后,他就开始代表鹿氏出去参加宴会活动了。
总结一下也就是说,整个A市的上流社会,他熟的不能更熟。
上流社会对他也熟的不能更熟。
——而整个A市就这么大。
所以,在离家出走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如何避免自己能够不在路上撞见亲朋好友和家族企业里的员工,就成了鹿赤最头疼的一件事情。
最后他想到的办法是:就不要出现在路上。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只要你做一个死宅,你就永远不会有偶遇故人。
久而久之,鹿赤少年就变成了一个深居简出的宅男。
就算外出谈生意,也一定是黑衣黑裤黑兜帽,一副黑客杀手的嫌疑犯形象。
鹿绿今天能见到一个这么正常的哥哥,还是因为,他今天早上出去洽谈的投资方,是个素不相识的外地老板。
那老板是开连锁农家乐的,放假了喜欢在郊区乡下居住,并不爱扎根在熟人遍地走的几大富豪区。
所以他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露脸。
甚至,被拉着啃了一上午的窝窝头和土鸡土鸭后,鹿赤小哥还成功为自己拉来了两百万的投资。
“两百万?”小姑娘微微一挑眉,语气有些惊讶,“那小哥你很不错呀。”
“看来社会真的教会了你很多。鹿赤,你当初离家出走,说不准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哦。”
鹿赤沉默半晌,道:“两百万投资,也没有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