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人生>竞技网游>碎月之时 > 作为萌萌的吃瓜 关于最近某文的吃瓜,小萌新也来个解读
    一关于版权。

    1、实际上老合同里,作者就没版权了……某点很早开始就是拿了作者的全版权,并且期限一直到作者死后五十年。在某点这么搞之后,其他网站也陆续跟上,除了寥寥个别站之外,基本上全网都是如此。

    从这个例子,大家应该可以看出来,实际上作品本身不属于作者,而是属于网站,属于一种类似于“委托创作”的关系——即,作品属于我们网站,只是让这个作者来完成。

    也就是枪手。

    在违约条款里还有这种项目如果作者写的不符合要求,网站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并且请第三方续完,这条理论上说,网站是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踢了原作者并且顶着你的笔名找别人写的。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没有任何保障权,甚至你连想亲自写完它的资格都得靠网站恩赐,祈祷他不踢了你换人写。

    因为正常情况一般不会去行使这种条款,作者还是忍了,枪手就枪手吧,好歹在明面上,这是属于我的书。

    然而作者以为,这样的合同已经不能更下限了的时候,这次启点的新合同,就轻松突破了这个下限。

    新合同第111款

    明晃晃把双方的关系定义为“聘请”,也就是说作者就是我们网站聘请来写这本书的员工,但是,虽然是聘请,却不存在雇佣关系,不提供法律要求的劳保社保等等各项待遇。

    又是聘请,又不是雇佣关系,这叫啥?

    这就叫我是你爹。

    也就是不少作者们怒斥的现在连枪手都不如。

    实际上呢,本质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只是以前多少还有点脸,没公然这么说,如今是公然把脸都撕了,裸的就是这么告诉你,让无数作者心态爆炸了。

    某乎说得好比如委托创作、聘请作者这种小细节,并不能让阅文拿到更多的利益,但却会让作者非常恶心。

    因为创作者连最后一点尊严都失去了。

    二关于免费。

    实际上新合同指的不是某点本站免费。

    新合同54款

    这里要解说两点

    1,实际上不是某点免费,而是集团渠道,诸如浏览器、读书等等,同样如之前所言,这些早就免费了,各种无限卡等等,作者从来就没从这类地方收到过钱。也就是官方盗版。这次只不过是把这些裸地写在条款上,并且告诉你“不应视为我们侵害你的利益,我们也是为了积极销售”。

    销售你妈比,几年下来一分钱都没收到也叫积极销售?

    只要脑浆还没被僵尸吃掉,都看得出,这是免费白拿作者的书,去给他们的各种渠道引流的。拿你的内容去免费吸引读者流量,却一毛钱都不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