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和小梅都摇摇头,我们都是智慧生物,会吃人肉?
“这位小英雄不要开玩笑了,尾巴也是蜥蜴人的肢体,还是埋了吧。”
“他自己都不要了——算了,那个奥斯曼,过来挖坑。”
“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伙伴,南洋这里治安混乱,生活艰苦,大家都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这位英雄,你就是救了泰坦尼克号乘客的那个龙骑士吧?难得驾临三宝垄。
今日一见,果然是急人之难的正义之士,佩服佩服。”
“大贤者,你就住在这里?都不砌个院墙,岂不很危险?”
“叫我格桑就好,大贤者什么的,并没有实际的用处。
经常会有唐人来寻求我的庇护,我不砌院墙,是为了方便大家找到我。”
“这里这么乱,你也应该找几个追随者作为护卫啊。”
“我一力主张大家应该平等互爱,在本地还算薄有微名,平时是没有人来找我的麻烦的。
再说我是三宝公庙的庙祝,借着三宝公的威名,一直非常安全。”
“你既然有这么大的威望,为什么不把唐人组织起来自助呢?你这样能救几个人啊。”
“我崇尚遵纪守法,和平仁爱的生活。
组织人拿着武器,跟人互斗,这是违反南洋的法律的。天地会已经这么干了,效果也不怎么样。
而且你看,我也有条尾巴,身上也流着蜥蜴人的血,组织唐人和蜥蜴人互斗,非我所愿。
我只希望尽我所能,多渡化一些绿皮的蜥蜴人,大家都和平共处就好了。”
“格桑大叔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圣人,那个苏加,哼哼,不过是个光会忽悠的反贼而已。”
明娜终于从马车里跳了出来,向格桑行了个蹲礼。
“要是南洋的上等人,都像格桑大叔这样,哪里会这么乱?”
“你们尼德兰人是统治者,当然希望属下都是格桑大贤者这样的顺民。可是那个苏哈是你们的狗腿子吧?却要杀死大贤者。”
明娜无语,想了想,“奥斯曼大哥,我要是回去以后,建议格桑大叔到东印度公司当高官,是不是就能管好南洋?”
“这位尊贵的尼德兰女士,您高看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