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人生>奇幻玄幻>英雄之国 > 第一百十三章 羊圈,肥羊,沃夫冈
    安塔格瑞琪大陆的西北部,是一片由荒漠与荒原不断交织交错而成的广袤原野。因为气候干旱少雨,加之常年有狂风和沙尘肆虐,生存环境可说相当恶劣,实在无法与大陆中央的丰美平原相比。除了少数拥有充沛水源的绿洲式地域以外,西北之地的其他土地大多贫瘠、苍凉,只有一些抗旱力强劲的矮针草或者匕枝灌木才能在这里沙石交杂的土壤中生根成长。

    千年前因战败被迫迁徙至此的比蒙和野蛮人,现在大多只能依靠在荒野上放牧盘脚大山羊、单峰骆驼或者沙驴这些对艰苦环境适应力强的牲畜,过着辛苦的日子。相对于比蒙和野蛮人的高生育率,西北荒野所能出产的食物实在是少得可怜。所以每当春季到来时,都会有大批新生的幼儿因为饥饿或者寒冷而半途夭折。即便是那些成功活到三、四岁的半大孩子,也不一定能熬过春荒的折磨,最终只能在密布碎石的漠野中埋下自己细小的枯骨。

    为了不饿死或者不让家里人饿死,太多的比蒙和野蛮人选择进入飓风荒原讨生活。成为盗贼,杀人,直至被杀。无止无休,一代接着一代。周而往复。而这也就是为什么长久以来那些行进在荒原上的商队无论如何努力,都只会遭遇到越来越多盗贼团的劫掠和洗劫的根本原因。

    曾经有一段时间,成为盗贼、进入荒原抢劫人类,几乎成了每个西北小孩的志愿和理想。每当那些外出“干活”的比蒙和野蛮人,带着满车的财货、一身的伤痕,以及同乡的尸体返回村落时,便是整个村子最热闹也最欢庆的时刻。从那些缴获的战利品中,留守村里的妇孺第一次见识到了比象牙还要洁白细腻的精美瓷器、轻柔得仿佛吹一口气便会随风飘起的五彩丝绸、透明晶莹反射宝石般光泽的水晶杯……还有那成袋成袋的闪亮金币。

    只是一次成功的劫掠,其收获的财物就足够整个村子两三年的花费和吃用。当然,人类商队的精美商品最终大多会被王都的那些容克老爷或者尊贵的比蒙祭祀买走,价格也说不上怎么合理,但对于贫穷和半饥不饱的平民来说,却是足够为了这样的利益去拼命了。

    可惜的是,荒原上平民的“盛宴”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再一次发现了飓风荒原巨大的克鲁洛德高层们开始亲自把手伸了进去。

    经过无数次台面以上和台面之下的博弈、争斗、交涉、妥协,最后,飓风荒原的巨大利益被神庙、元老院以及军部三分共得。而就在达成协议的同一天,三份由军部颁发、元老院披红签署、神庙背书的私掠许可证被官方直接发送出去,分别授予了“沃夫冈”、“野蛮图腾”和“泰澜之风”。而自此以后,飓风荒原上的盗贼们便迎来了恐怖的“三巨头时代”。以往如散沙和蝗虫一般的小盗贼团们被迅速整合、收编,成为一支支半自由的附庸。至于少数一些不肯接受命令或者调整的顽固分子,则立即遭到来自三巨头的联合打击,甚至连同其身后的村庄都被完全夷为平地。

    最终,当铁与血的新秩序被重新建立起来,整个飓风荒原都颤颤发抖地匍匐在了三巨头的刀剑之下。巨大的荒原真正成为了克鲁洛德的丰盛牧场,而人类的商队则如同被圈养在圈中的肥羊一般,每隔一段时间便会被挑选出来,供羊圈的主人大快朵颐。

    初春的荒原气候异常寒冷。虽然地上的积雪已经开始大片地融化开,但是融雪带来的低温却是更加来得彻骨和刺心。

    只是,此刻的小弗莱彻已经再没有心思去关心被冻得发青的双手和脸庞了。因为如果不能将眼前的那些凶恶的野蛮人盗贼击退,自己和整支商队的近百人恐怕都要在这片荒凉的冰天雪地中化作悲惨的冰尸了。

    “去死!杀死你!”小弗莱彻鼓足了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短剑刺向一个丑陋的大耳野蛮人。

    “噗!”

    面对人类锻造的锋利短剑,野蛮人粗糙的皮甲根本就无从抵御,一下子便被刺穿了胸口。鲜血混合着肺液,从短剑撤出的伤口内喷发出来,伴着痛苦无比的惨叫,淋了小弗莱彻满头满脸。可是,还不待年轻的佣兵将血污从脸上抹去,一只巨大的倒刺木槌已经如大山一般压向了他的头顶。小弗莱彻躲闪不过,拼了命地举剑招架,但是木槌上传来的巨力一下将渺小的短剑弹开,然后毫不容情地击中在佣兵的脸门上,将整颗脑袋如西瓜一般完全打爆。

    “小弗莱彻!”

    身旁的另一个佣兵见到伙伴被瞬间击毙,立即大吼着扑将上来,挺起手中的长枪向着杀死小弗莱彻的大个半兽人狠狠捅去。可惜因为用力过猛,佣兵的复仇一击竟然擦着半兽人的身体滑了过去。而不等他再收回长枪,侧后方另一个大耳野蛮人已经冲上,用短刀死死捅进了佣兵的腰间,接着又狠毒地连补数刀,将其彻底杀死。

    “守住!一定要守住啊!打退这伙天杀的盗贼,郁金香商会给每人奖赏一百金币!”

    眼见己方的护卫佣兵一个个或死或伤地倒在敌人的刀锋下,商队管事再顾不得心疼金钱,大喊着开出天价赏格,只求能够顶住野蛮人盗贼的进攻。但是,金币的力量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扭转困居的。在不停纷飞的鲜血和骨肉中,人类商队的防御圈正在飞快崩塌着。若不是野蛮人盗贼同样因为攻击凶猛、伤亡不轻,恐怕商队早已不可能再支撑下去。

    而就在这时,两头巨大的座狼无声无息地踏上了距离战场半公里处的一座小丘的顶部。

    “老克劳,好像差不多了?”凝时了片刻,为首的白色座狼上,一个头戴巨大犄角战盔的女狼人望着远处的战局,忽然笑道。清越的嗓音透过遮鼻式的头盔传出,略显沉闷,但透着青春的激扬和甜美。

    女狼人身着一套亮红色的贴身皮甲,曲线凹凸,美妙的身躯即便是骑在狼背上也足以引爆一切雄性动物的心脏。尽管因为头盔的遮盖无法让人看清其真正容貌,但仅仅露出的桃色细唇,却能够轻易征服最挑剔的目光。

    “是的,玛格丽特小姐,正是时候。”骑在另一头灰色座狼上的年老狼人微微眯起眼,扫过整个战场,然后向女狼人点点头。

    与玛格丽特的张扬泼辣装扮不同,老狼人穿着一领陈旧的锁甲,佩戴一顶老式的圆顶轻头盔。尽管不论是锁甲还是轻头盔上都缀着各种不同的修补痕迹,但是它们却都是纤毫不染、整齐锃亮,显然老狼人对自己的装备时时精心保养擦拭。

    “很好,我命令,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