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北明城边境军的招兵点,一个长队排得歪歪扭扭,队伍里都是些穿着普通的百姓。
看上去小一些的,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年纪大的,得有五六十岁了。
不过,这样儿的便是去后勤,也怕体力不行,直接被负责报名的兵卒给拒绝了。
那老汉还不放弃,多说了几句没用以后,才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记录到中间时,负责的小队长都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叫凉风往嘴里一灌,顿时精神了不少。
他翻了翻页,对着笔尖呵了呵热气,叫有些冻住的墨写出来顺滑一些。
感觉又有人上前来了,便头也没抬,懒洋洋到:
“叫什么名字?几岁了?籍贯何处?”
“我叫路昭,已经十六了,是从京城来的。”
听声音清脆中还有几分稚气,这小队长抬起头来,便见到了一个面容秀丽的少年郎。
这小子长得是真俊!
别说是他们北明城这样儿的地方了,便是外头繁华一些的大城,也少有这等品相的。
瞧着跟富贵人家的少爷似的。
不过身上穿着的却是粗糙的布衣,只脖子上围了一圈儿毛领,大约是在北明城当地才买来的。
毛色也不怎么纯净,白毛中混杂着不少灰扑扑的颜色。
可围在少年人的脖子上,衬得他一张脸愈发年轻俊俏了几分,无端得惹人怜惜,仿佛是看到了家中小辈一样的感觉。
再瞧他眼神干干净净,手指间磨得通红,指节间还有些细碎的伤口和薄茧,倒又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
“京城?”小队长停笔没写,“怎么会从京城跑到北明城来当兵了?”
便是在京城做个小摊贩,也比来这个鬼地方卖命强吧?
好歹也是天子脚下呢,有什么事儿都有人扛着。
路昭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小声说道:
“我姨夫的堂兄的姑子的小儿子在王府上当差,特意介绍了我过来的,说是男人就要博取功名,将来才好回家娶媳妇儿,我……我爹娘去得早,家里也没别的人操持了,就想着来这边争一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