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时的事他已经记不清了,总之在李子凡刚记事起,他确实是和姐姐住在同一个房间的,但却并非是同一张床。
李子凡记得很清楚,他们姐弟俩当时睡的是那种上下两层的儿童高低床。
他睡上层窄一点的小床;
姐姐睡下层宽一点的大床。
可是自打他们姐弟俩搬到同一个房间的第一天起,姐姐便把自己的衣服、书包、课本等等等等。
总之是属于她的各种杂物,全部都胡乱的丢到了他的床上。
简直是把他的床位给当成了杂物间。
李子凡叫她收拾一下,人家置之不理;
那没办法,李子凡就只好亲自动手了呗。
结果,他当时就被李梦允以“你敢动我的东西”为由,按在墙角里揍了一顿;
不让收拾,那他就只能凑活着在杂物堆里睡了呗。
第二天,他没睡好不说,竟然还被李梦允以“你把我的东西给压坏了”为由,又给按在墙角里揍了一顿。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李梦允简直就是摆明了在找他的茬儿,不让他在自己的床上睡觉。
实在是被逼到没有办法了,李子凡这才硬着头皮挤到了李梦允的床上。
你不让在自己的床上睡觉,那我就只能到你的床上跟你一起睡了呗。
我总不能躺在地板上面直接睡吧?
至于告家长……
那后果可就更可怕了。
在第一次揍完他之后,李梦允便直接封死了这条路,她警告当时的李子凡说——
“你和我之间发生的事情,绝对不允许告诉第三个人,尤其是爸爸妈妈;”
“而且不单单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是所有与我相关的事情,都不允许往出说。”
“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来找我、跟我讲,姐姐会处理好一切的。”
“即便是暂时处理不好,但只要你和我说,那所有的事情咱们都可以商量,这属于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