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
长久在银月城的贵族生活,让他一💷🖢下子很难适应与人交流。
不一会儿,老板就把东西拿来了。
卡尔尝试着吃了两口,虽然不如银月🁸👲城🍒的食物精细,但却也还不错。
他又抬头问道🃃🕃:“老板,如果我想要往南边去,🞒📧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为难🀨⚾道:“额,这个,我🚣🕑🈻一辈子没有出过斯坦索姆,所👹以,额,你懂吧。”
卡尔点了点头,继续吃喝。
“嘿!嘿!尖耳朵!尖耳朵!”
卡尔循声望去,是两个人类,其中一个穿着白色🞒📧的袍子,似乎是个牧师,另一个穿着板甲,看起🔰🄕♁来应该是个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