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人生>奇幻玄幻>新驻京办主任对手 > 第二十八章 佛手
    高升,一辈子经历过三次较为恐怖的事情。

    一次,是在他还不记事儿的时候。

    雨夜,一群强盗洗劫了他家,情急之中,母亲将他教给乳娘,请乳娘抱着他先从后门离开🙘🊫📔。自己则和夫君留在前院拖延劫匪。乳娘原本是可以抱着他逃走的,可她是个胆小的人,在拉开后院小门的时候听见了一声猫叫,她随后发出的声音,比猫叫还要声大,听见声音的劫匪冲到了后院🈶🂰💟。乳娘吓得脚软,已经走到了门口,却迟迟没能跨出去。惊吓中,她摔倒在地,手里的孩子飞出门外,顺着台阶滚了下去。强盗抡起刀,砍在了乳娘的后背上,血溅到门外,飞进雨水里,落进了高升的眼睛里。

    未满周岁的孩子,不知道是被摔懵了,还是知道自己只要发出声音也会一命呜呼,他安静的躺在地上,就🙝那么睁着眼睛,看那些不断落下的雨。

    院子里🜷🆶的砍杀声平息了,那些劫匪快速的将其家中财务洗劫⛦🜦🄙一空,趁🔣🂘🏆着夜色消失在了雨幕里。他则被经过这里的老高夫妇给收留了。

    老高就是那个黑衣姑娘口中的夫君,他娶过两房媳妇,原配生的娇小可爱,却不能📍🙥生养。妾氏生的粗俗,也只是给他生下了一个有些痴傻的女儿。女儿出👭🌄生后,他爹娘相继患病,家里的钱,如同流水一般的花了出去,顺带着也绝了他想要继续纳妾的心思。

    人穷了,志就断了,守着粗俗小妾和傻子女儿过了几年,竟让他无意中碰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且还是一个四肢健全,看起来也不笨傻的男孩儿。老高觉得这是上天给他的补偿,他以傻子女儿将来需要照顾为由,说服自己的小妾将这个男孩儿抱回家去,并且给他取名高升,希望他👘们老高家的日子能步步高升。

    第二次,是🂫👬🋿在高升三岁的时候,也是他被老高带回高家的第三个年头。

    先是老高生了病,他忘了日日夜夜守在自己身边的小妾,嘴里总是念叨着那个已经失踪了多年的结发妻子。小妾打他,骂他,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没良心,他却像是听不见似的。老高疯疯癫癫了一阵子,在一天傍晚入睡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紧跟着,小妾也疯了,她总说自己见了鬼,愣是把自己的头浸在水缸里,活活把自己给淹死了🝃🈡⛟。

    老高和小妾死后,三🚫🖑岁的高升和比他年长几岁的傻子姐姐就成了没人要的孩子。他年纪虽小,却也懵懵懂懂的像是知道了什么。他们依然住在高家,却从小主人变成☒了寄人篱下的孩子。那个男人,或👦者说那一家人,对他和他的傻子姐姐都不太好。

    三岁的高升记得,那天晚上,他听见傻子姐姐在哭,呜呜的哭。他睁大眼睛,看到房梁上有个黑色的影子在晃动。过了一会儿,傻子姐姐的哭声没了。他侧身,看到那个男人,把傻子姐姐从被窝里拽了出去,扛在肩上。又🆡👂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个男人在喊,说傻子姐姐掉到水井里去了。

    三岁的高升知道,傻子姐姐是不会🖿😙去水井那儿的。她娘还活着的时候,把她当眼珠子一样的护着🏀🖾,从来不许她去那种危险的地方。起初,傻子姐姐也会不听话,被打了几次之后,就害怕了。对傻子姐姐来说,走到水井边,就意味着要挨打🕰🍕🈀。所以,她是一定不会自己去的。

    三岁的高升知道,傻子姐姐是被那个坏蛋给扔进去的。他听着他们在窗外吵吵,翻了个身,闭上眼睛,🐮🃒🗍乖🙝乖睡觉。

    高升🃩🚞🔤知道,有些事情,听到了要当做🈞没听到。看见了,要当做没看见。不然,他的下场会跟他的傻子姐姐一样。他不想死,他想继续活着。

    第二天,他捧着🝣🌿🄹碗,隔着人群的缝隙,看躺在地上的傻子姐姐。她是被那个男人用钩子从井里拖上来的。钩子钩住了她的下巴,让她的那张脸,看起来越发的古怪。

    男人装🜷🆶模作样的吼了一阵儿,让自己的老母亲给傻子姐姐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有拿出一块长的红布裁了,裹在傻子姐姐那被勾破的脖子上。男人买了一口小棺材,将傻子姐姐装进去,搁在院子里,等着天黑。

    天黑之后📕🚭🖧,来了几个人,他们将装着傻子姐姐的小棺材抬走,留了一些银钱🇕😖🁖给男人。男☨🁿🋦人笑得合不拢嘴,搂着自己的儿子说,等明天,带他去洛阳城,吃香的喝辣的。

    男人没能兑现他的承诺,因为那几个抬棺材的人去而复还,趁着夜色,抹了男人⚒🐱🃧一家五口的脖子,他们也想杀高升来着,可高升既不哭,也不闹,🎣💶🖓就那么瞪着一双眼睛看着他们手里还在不断滴血的刀,钩子,还有别的他叫不上来名字的东西。

    有人🃩🚞🔤说:“算了,留一🁣🇪个活口吧,🖿😙这孩子傻兮兮的,不会坏咱们的事儿。”

    说完,还在高升的脸蛋上捏了下,“你是高升吧,知道你姐姐是怎么死的吗?是被那个混蛋给害死的。他把你姐姐害死,就是为了要钱。我们杀他,也是为了要钱。都是坏人,谁也怨不着谁。你不是高家的,也不是这混蛋家里的,我们留🕰🍕🈀你一条命,你也不妨🆀碍我们发财。从今往后,咱们就权当谁也不认识谁。”

    那人说着,用手在刀柄上抹了把。他手指上沾了血,又把沾血的手指按在了高升的眼睛里。高升依旧睁着眼,却☋♝看不清了那些人的脸。

    他才三岁,三岁的孩子,原本就记不得太多的事情。日子久了之后,他就真的忘了那些人🙘🊫📔的脸,只记住了那件事。可那件事,就算说了,也是没人🎣💶🖓信的。

    第三次,是他成年之后。那时,他已经做了车夫,经常来回于洛阳城🔣🂘🏆和高寨之间。他记得很清楚,也是个下雨天,他帮一个掌柜的运送药材。半路起了风,将车子吹的摇摇摆摆,没有办法,他只能将受惊的驴子赶到半路一个破烂的山神庙里。